然后不待崔珩晏握住她的手,阿笙已经倾过去,柔柔地附在他薄而微凉的上,细声呢喃:“不许再骗我,我们应当在一块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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撕裂与合的并生在月亮升起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丑与。
阿笙想要很多很多的东西, 她很贪心, 但其实也是很容易知足。
不要杀掉我的。
是恨意。
潭的上面,是淌过微光的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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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是举世无双的人。
是阿笙的月亮。
所有的倦都掩于他秀的双眸,苦楚都被梨酿的醇香取代。
再怎么着痛意,再怎么来不及的颓丧,再怎么疲倦与舟车劳顿,都只是梦魇。
作者有话要说: 这章写的我好快乐,算了一,明天基本上应该能结局,人有什么想看的番外吗?
划破了浇月也一样,相的手指开放杜衡味的霉菌也无妨。
后两无关要,只要你足够秀雅绝,其余的都无关要。
模糊的画面定格在那个两杯酒的夜,濡而过于缠绵的吻到最后并不是麻木, 而是微却又能带来快意的奇妙痛楚,睫颤动时是葳蕤星光。
生也好,死也罢。
就只是并不曾发生在现实之中的虚幻。
请于此刻杀了我吧,千刀万剐也没关系,零落成泥再好不过,煮沸时升腾的烟尘化作的云翳会相绵连,从此再不分什么你与我,只有一汪莹的碧蓝潭。
便是梦也没关系。
“再来一遍。”词不达意的话,就用亲吻时溽的涎作答,淌过抵达到趾骨是缩起来的一汪潭。
放来,语气放缓成安静的河,汩汩地淌过酒,又像是在慨一般带着笑意,就连清雅的声音都重新变得温和,“我真的被小师父骗过了。”
所以。
好看的。
活着的。
第106章 易知足
而不是像现在。
幼年时的手札垫于枕, 缠绵的雨伴随着肃冷的雪纷纷扬扬, 有残月在云朵的边缘探了, 好像是微弱的光芒若隐若现。
就算是自己被千百次杀死的漫黑衣, 阿笙也总能苦中作乐,发掘一些其他好的事。
没有的话我就接着放飞
是阿笙的人。
清晨的朝霞也好, 夜晚的星也算,在翻阅话本的时候这些瑰丽的风景都可以在书页上转成诗篇,是这样好的事。
放风筝也好,对对也好,赠也好,探望寒寒的墓碑也好,择夫准则的手札也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