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姆带她在院里跑了几圈,照他平常的习惯,利用院里现有的械行锻炼。丽丝没过这些,多少觉得新奇。跟着了一阵,就觉力有跟不上。又引来一阵笑:
“我从十二岁以后就再没过圣殿,也不了解那些圣职者。给你钱的那个埃安大人,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“原来是这么回事。”他若有所思,“闹了半天,这钱是人家看你可怜才给你的。我还以为自己了好运,收个不富的有钱徒弟呢。现在看来,我的运气果然还是不够好啊。”
所以他的重在这儿吗!
罗姆看她为难,伸手摸了摸她的:
两人锻炼完,罗姆带她去吃早饭。早饭是客店里提供的,、、抹黄油的面包、还有油汪汪的煎培装满了一大盘,都是些很简单又好吃的东西。对早餐常吃燕麦粥和天晚上酒馆里剩菜的丽丝来说,这简直堪称盛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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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别着急,慢慢就好了,你需要多吃才能力气。”
罗姆摇一摇:
丽丝定决心不再去想念母亲,把她封存在自己的心中了。
要佣兵一定要装成是男人才行,罗姆说可以用艾这名字,她没什么意见。不过她在心中暗暗定决心,等到她能够掌控自己人生的时候,一定要把名字改回来。对丽丝来说,这名字是她母亲留给她的最后纪念。
“要把这些全都吃光啊。”
“像光一样亮闪闪的。怎么了?”
“瞧你这样,大概连拿细剑也困难吧。”
公会
他虽然这么说,可看他那样,明显就是想到了什么特别的事。丽丝想要问一问他,却又被他转移了话题:
“总之,你的事我差不多都知了。你要是觉得拿了人家的钱不好意思,将来把钱还给他就是了。我们佣兵的,赚钱没有那么困难。明天我带你去佣兵工会注册,不过你得改个男人的名字……就叫艾好了。”
看罗姆那样,他应该多少有些疑心丽丝的钱是从哪里偷来的。说实在的,丽丝倒宁可让他这么以为。不过看着他的面孔,丽丝本能地意识到,她没法在这个人面前说谎。
“别生气,我相信你能拿得动,但要想挥剑战斗,还需要再多力气才行。”
丽丝算是对自己新认师父的贪财程度有了一了解,想到她要跟他在一起生活到十七岁,丽丝觉压力有大。
听到这里,罗姆的语气有了变化:
小孩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特,看人家不问了,反而忍不住想要说。不过她也不是完全没有心,她知罗姆不是信徒,不像大多数人那样,在这件事上有天然的立场。更何况未来之神的天启向她保证过,只要她和罗姆在一起,就能够平安地活去。如今他们既然已经是师徒,那么把这些事告诉他,大概也没什么关系吧。
“金发?你没看错?不是别的什么颜?”
每当想到母亲,丽丝都觉痛彻心扉。母亲已经死了,无论她再什么也回不来。不过如果她活着的话,看到自己的女儿竟然要当个佣兵,一定会吃惊得合不拢嘴。
丽丝原本住的那张床并不比客店里的行军床到哪里去,况且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,丽丝累极,躺就睡着了,并没有什么不适应。第二天天刚刚亮,她就被罗姆叫起来训练。照罗姆的说法,她的样实在太瘦弱,要想学当佣兵的本事,至少得把练得壮一才行。
“不想说就算了,以后告诉我吧。”
丽丝不服输地开始猛吃,
要把一切都说来吗?
于是她尽可能简短地把她之前在圣殿的经历、以及埃安大人到酒馆的事说了一遍。
罗姆却没觉自己给了新徒弟怎样的压力,仍在琢磨着她说的话,中说:
丽丝不服气瞪着他,只惹来一阵哈哈大笑:
“没什么,也许是我想多了。”
“他很年轻,好像刚刚成年不久,特别英俊,有一金的秀发。”
这个人和埃安大人一也不一样,他带来的压迫也与埃安大人不同。但带来的结果是相似的。她知只要她说一句谎话,就一定会被看来。
这一对新师徒说完话,天已经不早。两人收拾收拾准备睡觉。客店老板送来一张行军床,丽丝就睡在房的外间。
客店里提供的早饭分量都是一样的,丽丝的那一份并不比罗姆的少。罗姆冲她笑笑,雪白的牙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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