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很远。”金说,“你这个速度,走到明天早晨也到不了。”
其实也不算远,只是这个女人走的太慢了。
“是夸你得帅气,讨人喜的意思。”元庆为他解释了两个词语的意思,“现在可以告诉我,绿洲在什么地方了吗?”
格毅的人类女人,麻烦。
他并不像告前面的女人,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的极限,全当对她的报复。
“全是血的味。”金解开她缠着兽的脚。
金松松骨,在半天赶路实在是太难受了。
“呵。”金笑了一声,就这样看着她动作。
她的血倒是,不错的。
“我知我得好看。”金得意地扬起。
“别动。”金没有这么多顾忌,也不在乎那些七八糟的东西。
“你走错方向了,绿洲在我们后面。”金转,看向他们来时走过的方向。
再好的鞋都受不住黄沙的摧残,商队的人都在脚上缠绕着这样的兽,磨坏了,就裹上一层新的。
远,两人来时的脚步已经重新被黄沙掩盖,只有靠近一些的地方,还有看到大小错的脚印。
“我得保证我的新鲜。”他无所谓地说。
其实,隔着那层红布,他看到并不真切,更多的,是依靠其他的觉。
“你疯了?”她扭骂。
“你什么!”
而她在之中大,见过太多的假面,面对这样不会掩饰自己绪的存在,反而有些不知所措。
“绿洲的位置。”
“位置啊。”金眯起睛,知直线距离外放,以两人现在所在的位置为圆心绕圈将周围都侦查了一圈。
金上前一步,蹲了,他住元庆的一条。
元庆脚一个踉跄,跌坐在沙地上。
这片沙漠,可没有让公主埋骨的风。
前的这个人,不,这个血鬼,并不会隐藏自己的绪,他几乎所有的想法都写在脸上,透在说话的语气里。
“没用。”
“你想什么?”从没有人敢这样对待国朝的公主,就算是公主的丈夫,在未取得公主的同意之前,也绝不能随意的接公主的,更何况前这个人只是名义上的丈夫而已。
他把扯开的兽丢在一旁,抬起元庆的脚,就像是他的鼻告诉他的一样,金用手轻轻碰少女的肤,此时,那肤已经算不上,她的脚底,满是泡,有的泡磨破了,渗红白的。
女人还是绵绵的,血甜甜的可一些。
“还有……”她的声音沙哑到无声,元庆艰难的活动着腔,聚集一唾滋咙,“还有、多久?”
脚很痛,先前与兽黏合在一起,虽然疼,但没有来带的苦楚,经过那人的折腾,她每走一步都是火辣辣地疼,元庆越想越气,可她别无办法,抬看一逐渐西斜的太,她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绿洲,否则,就真的有可能永远地留在这片沙漠上。
金松开手。
年轻的公主愤怒地想要回自己的,可她小看了男女之间的力量差距。
“这个方向?你确定。”
“那就应该赶前往绿洲,这样你的才能活着。”元庆捡起被他丢在地上的兽,重新裹着脚上,革接脚底的肤,刺痛难耐,元庆皱起眉,一声也不吭。
元庆站起来,因为起的太快,前一片黑,她缓了片刻,等眩过去,才重新开始上路。
太要山了,失去了光的压制,他就可以使用血鬼的力量,瞬间移动到沙漠绿洲。
红绸布,金挑起眉,一把拉住了腰间的红绳。
之中,元庆并不难知他在想些什么。
之后,他收回知。
元庆比他想象的更加能熬,直到月上中天,她还是没有停脚步,但摇摇晃晃的昭显着她已经到达极限的事实。
金还是悠闲地走在他的后,他一都不急。
元庆蹙起眉,回,向远眺望。
元庆的视线在他上盯了一秒,然后,迈开,越过金,向着两人来时的方向走去。
元庆挣扎。
其实,也没有必要着急。
“你可以质疑。”
这是他闻到的血腥味的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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